西方人以法为依归,接受″恶法胜于无法″的观念。只要合法,就无所谓不公平,大家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,当然可以明言事实,力求公开、透明。 中国人重理,以合理为评量标准,不接受″恶法胜于无法″,却要求不合理的法必须立即修正。否则法本身已经不公平,依法也不能使人心服。 理的特性是变动性相当大。″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″,″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″。在这种情况下,不明言才能兼顾卷扬机企业各方立场,使大家都觉得有面子。一旦明言,就会造成几家欢乐几家愁的结局,对说话的人非常 而且,纸包不住火,事情真相迟早会水落石出。所以明言不明言最后都一样。不明言根本不足以欺骗任何人,它只是让大家觉得有硅子,纯属短暂的过程。